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宣人公字〔2014〕2号
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3月14日第11次会议决定:公 告
宣人公字〔2014〕2号
文吉挺 任宣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夏晓鹂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黎奇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克勇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子阳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李英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大疆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柴 姣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浦 迪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训章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选仁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招升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艳绘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玉东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小平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宣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