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决定
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一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会议讨论决定:
孙应忠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春发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管仕贵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牛开祥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世刚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加洪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祥敏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利邦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赵希元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昌虎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玉兰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德现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寿国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单庆文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知云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舒忠银 任来宾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秀华 任来宾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兼审判员;
李祥海 任田坝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孙和熙 任田坝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审判员;
陈庆贵 任云氮人民法庭庭长;
刘绍荣 任云氮人民法庭副庭长兼审判员;
周廷义 任羊场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明远 任羊场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审判员;
王正兴 免去宣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晏光祥 免去宣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智金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廷禹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光明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晏廷华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蔡自敲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茂章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管彦武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董祥珊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夏开茂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德昌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凡松贤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兴贤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仕良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孙阳灼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光兴 任宣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一九八二年三月十八日会议讨论决定:
赵希元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一九八二年六月三十日会议讨论决定:
杨通林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正茂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蒋文恩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洪绍流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桂保信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应通 任宣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会议讨论决定:
高连勋 任来宾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审判员。
第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的提名,一九八三年四月三日会议讨论决定:
吕乃平 任宣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包继良 任宣威县农业办公室主任;
庄 超 任宣威县计划委员会主任;
孙兴礼 任宣威县财粮贸办公室主任(兼);
晏光祥 任宣威县司法科科长;
周均平 任宣威县人事局局长;
董发广 任宣威县劳动科科长;
李嘉旺 任宣威县物价科科长;
刘正榜 任宣威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张永兰 任宣威县公安局局长;
杨舜华 任宣威县民政局局长;
孙怀兆 任宣威县商业局局长;
邓金宏 任宣成县供销社主任;
王明周 任宣威县工商局局长;
高体昌 任宣威县外贸局局长;
方国宏 任宣威县社企局局长;
浦承佩 任宣威县农业局局长;
黄应南 任宣威县林业局局长;
刘盛金 任宣威县水电局局长;
尹文明 任宣威县物资局局长;
叶尤周 任宣威县工交局局长;
郭维梁 任宣威县文教局局长;
王文通 任宣威县手管局局长;
王汝佐 任宣威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柴家跃 任宣威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阳华民 任宣威县职工教育办公室主任。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九日会议讨论决定:
赵云舒 任田坝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庭长;
李祥海 免去田坝煤矿矿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第六节 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决定
更新时间:2015-11-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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