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宣威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6-07-27    来源:办公室   作者:   

(2016年7月26日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2016年1至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2015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批准宣威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克服了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重重困难,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聚财、理财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科学统筹支出,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虽未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会议指出,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预算编制、执行、财政精细化管理还需深化,部门预算制度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主体税源不足,财政增收乏力,非税收入占比偏高,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改善;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金调度、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水平;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强财源建设,拓宽增收渠道,切实推动财政收入增长;加大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障刚性支出,努力缓解收支矛盾,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宣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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