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981年9月6日宣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宣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董明书主任所作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对常务委员会在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以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希望,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讨论决定我县贯彻执行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在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方针和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保证国家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正确的贯彻执行以团结全县各族人民,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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