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宣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党组字[2015]69号文件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
杨丽芬 免去宣威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党组字[2015]69号文件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锋提名,决定:
张 荣 免去宣威市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党组字[2015]69号文件通知和宣威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开宇提名,决定:
郭明利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李 玲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中心法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黎奇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落水中心法庭庭长。
孔维滇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中心法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宁彩功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 斌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范文君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吕 斌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落水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夏晓鹂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桂梅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灿伟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 锦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中心法庭副庭长;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宋大疆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副庭长。
晏 敏 任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智巍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亚东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田坝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刘天稳 免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宣威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