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宝山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中对未获得法定当选票数的两名 副乡长候选人确认当选的公告内容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11-27    来源:   作者:   

关于撤销宝山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中对未获得法定当选票数的两名
副乡长候选人确认当选的公告内容的决定
 
(即县人大常委会(199304号文件)
 
宝山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你们报来《宝山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报告》收悉。从报告内容中知晓,你乡这次代表大会选举中已确认当选副乡长的朱发映、范学宏两名副乡人候选人均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讨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票数。对此,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九条第七款“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六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的规定,审议决定:你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中对未获得法定当选票数的朱发映、范学宏两名副乡长候选人确认当选为副乡长的公告内容予以撤销。
 
 
宣威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八日

 

上一篇: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接受李正尧县长的辞职 决定代理县长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149号